企石镇2019年度千年秋枫文化节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现就企石镇2019年度千年秋枫文化节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9DG217C)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 招标文件的履约保证金条款及汇款账号补充如下: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天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 否则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履约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成交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成交通知书编号。成交人如在汇履约证保金时汇错账号或未按要求办理的作废标处理。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履约保函: 1)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 履约保证金以专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注:专业担保机构见第40.2款)。 (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谈判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以其谈判供应商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天内汇入到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成交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成交通知书编号)一份并加盖成交人的公章送采购代理机构(标书购买处)【注:若成交人采取履约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成交人将履约保函原件(含37.1(1)款规定的其他原件)交给采购方,由采购方在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收”及签收人、日期后,成交人在复印件上加盖成交人的公章,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采购方必须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凭成交通知书与成交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 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可按东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退回。 履约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中心户名:东莞市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企石支行 账号:9550880212591700290 (特别提醒,本账户非谈判保证金账户) |
本项目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 系 人:梁锡恩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电 话:0769-21682660-807 传 真:0769-21682600-806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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