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编号:0832-SFCX20FSC270 三、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海运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四、采购预算: 标段二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本项目经过三次公开招标,标段二只有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参与投标,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且为节省招标成本,拟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招标活动。 (二)说明: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海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于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对外发售。公告期间标段二共收到2家单位报名:华南中外运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对外发售。公告期间标段二共收到1家单位报名: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1月4日收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弃标函。 本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月8日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于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对外发售。公告期间标段二共收到1家单位报名: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长荣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标段二)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评审专家:卜业保、李家齐、杨瑞瑜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结合本项目标段实际情况建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十、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方式:0755-83590723-198 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江主任0755-83590723-262 招标代理: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人:张爽 曾锦铧 电话:82800088、82800099-836 电子邮箱:278139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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