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完成期限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项目进度安排 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包括项目审查、讨论等全部工作会议。 (1)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确定本项目研究内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前期资料收集梳理、研究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2) 调查调研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3个月内 收集来自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及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等对拟定《深圳市围填海造地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意见,了解其他城市在围填海形成的土地换发国有土地证方面的做法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及做出的制度创新,借鉴其成功经验。 (3) 专题研究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4个月至第5个月内 在调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海域与土地规划管理制度衔接、围填海造地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操作途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机制、地价缴纳规则、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衔接研究等进行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 (4)项目成果编制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6个月至第8个月内 根据调查调研及专题研究成果,撰写《深圳市围填海造地与国有建设用地转换创新机制研究报告》、草拟《深圳市围填海造地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及起草说明,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政策拟定的研究讨论、论证、意见征求、修改完善以及报审等工作。 (5)项目成果研讨与论证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9个月至第10个月内 通过座谈会、实地访谈等形式,邀请海洋、土地、法律专家等对《深圳市围填海造地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进行研讨、论证,确保《深圳市围填海造地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6)上报结题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1个月至第12个月内根据局内相关工作规则,将项目成果报局业务会审查结题。 3、组织实施要求: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调查、研讨、意见征询等工作。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20%的款项;课题初步成果提交,经采购方处室审定合格后支付40%的款项;课题最终成果提交,经采购方业务会议审议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40%的款项。 5、验收要求:最终成果验收要求为采购方业务会议审议通过。 6、培训要求:课题成果发布后,中标方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使采购方能全面理解本项目研究目标及成果,确保项目成果的准确实施。 7、售后服务要求:自项目服务期限截止之日起3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并就项目成果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分析和解决建议拟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