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2.项目成果要求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后,须向采购方提交成果证明。证明材料包含: (1)制定完整可行的制作方案1份; (2)项目的设计稿、总结报告及照片影像资料各2套。 3.付款方式 (1)投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 (2)采购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即中标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费用,待项目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尾款。 4.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