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 1.获得过国家 级的得5分; 2.获得过省级和副省级的每项得2分; 3.获得过市级的每项得1分; 4.获得过县(区)级的每项得0.5分。 上述荣誉证书需与清洁服务有关,不同项目获得的荣誉可以累计得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荣誉的,只计其最高分值。满分10分。 (二)证明材料: 1.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国家 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省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市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地级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县(区)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县(区)级人民政府。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由行业协会(机构)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协会(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