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集团2023-2025年车辆保险集中采购服务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对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东莞市水务集团2023-2025年车辆保险集中采购服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说明): 一、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2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1款”修改为: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二、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2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2款”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 三、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3.3款3.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3)”修改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复印件;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同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四、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的编制-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9.1.1商务文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修改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复印件;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同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五、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4”修改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车辆保险)复印件;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同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09:00-09:30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09:30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