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置拓投资有限公司水业大厦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SSSZ12502454_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1月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dgweg.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sfcx.cn)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市置拓投资有限公司水业大厦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34 授予合同的准则”增加34.4条款,内容如下: 34.4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如因服务单位(即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因其他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导致招标人依法依规解除本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本项目综合评审结果,从以下方式中择一确定后续安排: 34.4.1 替补投标人承接:招标人有权根据剩余有效投标人数量,在原评审排名基础上邀请相应投标人,通过谈判或其他招标人认可的方式,择优确定新的服务单位承接本合同项下未履行部分的服务内容,邀请规则如下:当剩余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邀请综合评审排名第2名至第3名的投标人和1名其他供应商合计3家,当剩余有效投标人≥3家时,邀请综合评审排名第2名至第4名的投标人。替补服务单位一经确定,应与招标人另行签订书面合同,服务标准、履约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标准。 34.4.2 重新招标:招标人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媒介(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外)下载补充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东莞市置拓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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