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要求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23〕6号)、《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提升规范管理水平,确保深圳市生态空间实现全方位保护。 二、工作内容 (一)更新调查 研究制定与土地调查、建筑物调查、生态环境调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相关数据的衔接及整合方案。系统收集土地变更调查、建筑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林业调查、野生动植物调查、遥感影像等各类数据,进行图斑尺度的数据衔接、整合与归集整理,结合高分遥感影像目视解译,形成涵盖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控制区范围的基础信息更新调查成果。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控制区内基础信息更新,形成基本信息一张表,直观、快速、全面了解线内各类要素情况及动态变化,开展必要外业调查核实年度异常变化原因。 (二)重点监测 1.生态空间格局监测。从城市生态空间格局管理实际需求出发,依据景观生态学的“斑块-廊道-基质”模型核心理论基础,对城市生态空间生态斑块、生态廊道(如河流、绿道、生态隔离带)以及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节点(如生物迁徙枢纽、生态交汇点)等开展科学监测。 通过城市生态空间格局监测实时采集数据,结合GIS空间分析与人工智能模型,对上述多维指标进行动态阈值比对与趋势模拟,输出生态风险等级图谱,支撑城市生态空间管控决策。 2.重点区域专题监测。落实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政策要求,综合运用遥感技术、无人机以及机器学习等方法,从空间、质量和格局等维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控制区的专项监测指标体系和方法,重点关注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等关键指标。同时运用智能分析模型,如人类活动干扰指数等,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生成风险预警报告,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年度管理成效评估 1.红线年度实施评估。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国家评估标准体系,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多维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多维度对比,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从生态资源本底、建设及规划情况、保护管理成效等多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年度实施成效评估,对生态要素的变化情况及其对规划管理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价。 (四)管理技术支持 1.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不可避让论证技术支持。 (1)高精度空间分析与叠加研判。利用GIS、遥感技术,精确分析项目拟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空间关系,识别占用的具体位置、面积、涉及的生态功能分区(如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核心区等)及其敏感性等级。 (2)不可避让性定量与定性综合论证。开展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不可避让论证技术支持,分别从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性、合法合规性、不可避让性、生态环境影响、社会风险评估和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等方面开展技术审核,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不可避让论证结论和优化建议,支撑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化管理。 2.生态控制区建设项目选址必要性论证技术支持。 (1)选址区域多维空间模拟论证分析。依托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科学数据,运用GIS空间叠加、缓冲区分析、最小累积阻力模型等技术,定量化评估不同选址方案对生态控制区结构、功能和连通性的潜在影响,识别生态冲突点和风险阈值。 (2)选址科学替代方案比选分析。构建并量化比较多个备选选址方案,从生态影响强度、范围、可恢复性、是否符合上位规划及生态控制区管控要求等多角度进行综合评判,为“选址必要性”提供客观依据。 |